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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
文章来源:邛崃市新闻传媒中心 发布时间:2018-12-12 14:27

近日,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(以下简称实施意见),对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清理、全覆盖改革,努力构建科学、便捷、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管理体系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,打造一流营商环境。

项目分五类,覆盖审批全过程

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‘放管服’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、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”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,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》,成都市被列为全国16个改革试点地区之一,目前我市的改革试点工作正全面推进。

在改革中,项目实行分类管理。“将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类型、规模和投资方式划分为一般政府投资项目、一般社会投资项目、小型社会投资项目、产业园区内工业和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、非经营性小型配套设施项目共五类,分门别类制定审批细则,画出流程图,列出时间表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
据悉,此次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(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),主要包括我市范围内所有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,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;覆盖各部门、镇乡(街道);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、中介服务、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(属国家、省、成都市审批权限的事项除外)。

实施意见指出,按照国务院、成都市改革要求,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系统,优化审批流程、减少审批环节、精简事项要件、压缩审批时间,力争在2018年底,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行政许可、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总用时控制在120 个工作日以内;2019年6月底前,确保将总用时控制在90个工作日以内。

精简环节,实行分段并联审批

根据实施意见,项目实行分段并联审批。项目审批全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、工程建设许可、施工许可、竣工验收四个基本阶段,按照“一家牵头、统筹协调、并联审批、限时办结”的原则,制定统一的并联审批阶段办事指南、申报表格、工作规则和制度标准,建立本阶段的线上会商决策机制,实现审批模式从当前“反复函询、分散决策、线下运转”向“限时决策、内部协同、线上会商”转变。

实施意见明确,要精简审批环节。严格落实成都市精简审批事项,取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、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;取消到位资金证明;不再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、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等作为施工许可核发前置条件;按成都市统一安排,探索试点取消招标文件备案,放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限制。实施基坑、地下室和地上部分“三段式”办理施工许可。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,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。

转变管理方式,构建联合惩戒机制

改革中,将注重转变管理方式。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,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,由发证部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,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查。在全市推行“多评合一”模式,按照“统一受理、统一评估、统一评审、统一审批”的服务新模式,对环境影响评价、节能报告评审、水土保持方案等事项实行“多评合一”。

同时健全信用评价制度。依托成都信用平台,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信用评价管理系统,加强部门信用评价系统与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对接联通,构建“1+N”信用监管体制。实行“黑名单”管理制度,构建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的联合惩戒机制。按照成都市信用评价实施范围,将所有中介服务主体和建设主体纳入信用评价范畴。实行信用评价与招投标挂钩,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领域的运用。

实施意见还明确,要优化服务机制,实行“不见面审批”。 以“1+3”模式和“N+1”服务机制实现“不见面审批”,依托邛崃市政务综合服务 1 个平台,做实全程网上审批服务、全程代办服务、证照快递寄送3项服务,企业可通过微信、网页上传资料,实行外网受理、内网审批;依托“邛崃服务”微信企业公众号,为每个投资建设项目建立“N+1”服务微信群搭建沟通交流平台,实现项目业主和所有审批、服务单位相关人员实时沟通的“多对一、跨部门”“N+1”服务,企业可以网上咨询、网上预审、办件查询、办件预约、业务指导、投诉举报,同时行政审批部门可以对服务态度、办事效率、办事规范进行全程监控;依托专业寄递服务商,开展证照代办寄递服务,通过专业化筛选培训,建立一支专业化的代办队伍,全程为企业提供代办服务,严控代办人员代办时限,开设代办绿色通道,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不跑路,政务服务零距离。

本网记者